“办法”共提出28项具体要求,涉及改进调研作风、精简会议活动、精简文件简报、规范出访活动、改进新闻报道、改进机关作风、厉行勤俭节约和加强督促检查等八个方面。
“办法”要求,局领导和局机关各部门负责同志深入基层调研要围绕中医药事业改革发展的目标任务,研究破解重大和难点问题。调研期间简化接待,不在调研点举行各种形式的迎送活动,不张贴、悬挂欢迎标语横幅。重大调研结束后,应当在15个工作日内形成书面报告。
严格控制各类会议活动,认真执行会议审批制度。严格按照会议内容确定出席人员,各类会议原则上不邀请各级政府领导出席,不安排与工作没有直接关系的单位负责同志参加。会议经费由举办部门承担,纳入预算管理,不得向企业、下级单位和个人收取费用。各类工作会议发言和汇报每人控制在15分钟以内。国家中医药局印发的普发类文件不超过5000字,局办公室印发的普发类文件不超过4000字,简报不超过1000字。
局领导出席会议活动应根据工作需要、新闻价值、社会效果决定是否报道,一般性活动不作报道。新闻报道内容要突出反映中医药工作者和群众关心、社会关注的实质性问题,要贴近群众、贴近基层、贴近生活。局领导一般不题词、题字,不对庆典、研讨会、论坛和商业性活动等发贺电、贺信。
坚持局领导联系点制度,密切联系群众,围绕人民群众关心的中医药改革发展问题,研究解决方法和措施,及时回复地方和下级请示,为群众、为基层办好事、办实事。做好地方同志来局商谈工作的协调和安排,规范机关接待工作。
加强预算管理,严格控制行政经费支出。杜绝各种铺张浪费行为,降低机关服务成本。加强局机关反腐倡廉教育和廉政文化建设,健全权力运行制约、监督体系和施政行为公开制度,认真执行民主集中制。
“办法”还要求局机关各部门和局各直属单位结合自身实际,制定具体措施。党员领导干部要身体力行,发挥示范表率作用。各地中医药管理部门要结合当地中医药工作,配合国家局上下联动,步调一致,形成全行业的优良作风,推动中医药事业科学发展。
出处:中国中医药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