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全面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经党中央、国务院批准,根据二十届中央生态环境保护督察工作领导小组第2次会议精神,中央第二生态环境保护督察组近日进驻浙江省开展生态环境保护督察。5月7日,督察进驻动员会在杭州召开,督察组组长宋秀岩、副组长董保同分别就做好督察工作作了讲话,省委书记易炼红进行了进驻动员。省委副书记、省长王浩主持,省政协主席廉毅敏,省委副书记、杭州市委书记刘捷出席。
宋秀岩指出,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高度重视生态文明建设和生态环境保护,把生态文明建设作为统筹推进“五位一体”总体布局和协调推进“四个全面”战略布局的重要内容,推动我国生态文明建设和生态环境保护发生历史性、转折性、全局性变化。2023年7月,习近平总书记出席全国生态环境保护大会并发表重要讲话,全面总结我国生态文明建设取得的举世瞩目的巨大成就,深刻阐述新征程上推进生态文明建设需要处理好的重大关系,系统部署全面推进美丽中国建设的战略任务,明确要求坚持和加强党对生态文明建设的全面领导,进一步深化和拓展了我们党对生态文明建设的规律性认识,在实践基础上丰富发展了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充分体现了党中央推动高质量发展的战略定力和推进生态文明建设的坚定决心。长江经济带发展战略是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作出的重大战略决策,关系国家发展全局。习近平总书记高度重视,党的十八大以来,先后4次主持召开长江经济带发展专题座谈会并发表重要讲话,多次赴沿江省(市)考察调研,明确长江经济带的战略定位,要求把修复长江生态环境摆在压倒性位置,共抓大保护,不搞大开发。中央生态环境保护督察是习近平总书记亲自谋划亲自部署亲自推动的重大体制创新和重大改革举措,是贯彻落实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的硬招实招和制度保障。习近平总书记在督察每个关键环节、每个关键时刻,掌舵定向、引领前行,作出一系列重要指示批示,充分肯定督察取得的成效,强调要坚持严的基调,狠抓督察发现问题整改,继续发挥督察利剑作用。李强总理、丁薛祥副总理也多次对督察工作提出明确要求。要进一步提高政治站位,全面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深入贯彻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和习近平总书记重要指示批示精神,落实全国生态环境保护大会部署,统筹开展流域督察和省域督察,推动长江经济带高质量发展取得新进展,促进经济社会发展绿色低碳转型,推动生态环境质量明显改善、美丽中国建设取得显著成效。
宋秀岩强调,做好中央生态环境保护督察,要将贯彻落实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作为重大政治任务,把习近平总书记重要指示批示落实情况作为重中之重,坚持以人民为中心,坚持服务大局,坚持系统观念,坚持问题导向和严的基调,坚持精准科学依法,统筹经济发展、民生保障和生态环境保护。督察既关注长江经济带流域性整体性共性问题,也注重结合浙江省经济社会发展、自然资源禀赋、生态安全定位,找准浙江省突出问题。重点关注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和习近平总书记重要指示批示贯彻落实情况;党中央、国务院有关重大决策部署和长江保护法等法律法规落实情况;绿色低碳发展情况,积极稳妥推进碳达峰碳中和,坚决遏制“两高一低”项目盲目上马情况;污染防治攻坚战进展情况;大气污染防治中的突出问题;违法违规侵占自然保护地、突破生态保护红线开发建设、破坏岸线,以及耕地生态破坏和长江十年禁渔落实不到位等问题;环境基础设施建设运行、农业面源污染防治、固体废物尤其是建筑垃圾处理处置情况;重要湖泊保护治理和重要支流生态环境保护情况;督察和生态环境警示片发现问题整改情况;人民群众反映突出的生态环境问题;生态环境保护“党政同责”“一岗双责”落实情况等。
易炼红表示,中央生态环境保护督察是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作出的重大制度创新,是对浙江践行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的政治体检和深化美丽浙江建设的工作检查。浙江作为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重要萌发地和“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理念发源地,一定认真对待中央生态环境保护督察,深刻认识把握这次督察的政治性、严肃性、重要性,坚决把思想和行动统一到党中央决策部署上来,以实际行动坚定拥护“两个确立”、坚决做到“两个维护”。全省各地、各部门要全力以赴支持配合,做到统筹联动、高效协同,主动对接、快速响应,健全机制、贯通执行,严明纪律、严守规矩,努力为中央生态环境保护督察工作高效顺利开展创造良好条件。要坚决有力抓好中央生态环境保护督察反馈问题整改,严实责任链条,对督察组反馈的问题和意见诚恳接受、照单全收,即知即改、立行立改,推动标本兼治,强化成果运用,实现高水平保护、高品质环境、高质量发展良性互动、相得益彰。
会上,董保同就做好督察配合,边督边改,信息公开,精准科学依法督察等工作提出了要求,并就督察组全体成员严格执行纪律要求,接受被督察地方和社会监督作了表态。中央生态环境保护督察组全体成员、中央生态环境保护督察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有关人员,浙江省有关领导同志等参加会议。各市党政领导同志通过视频会议列席会议。
根据工作安排,中央第二生态环境保护督察组督察进驻时间为1个月。进驻期间(2024年5月7日—6月7日)设立专门值班电话:0571-87666616,专门邮政信箱:浙江省杭州市A292号邮政专用信箱。督察组受理举报电话时间为每天8:00—20:00。根据党中央、国务院要求和督察组职责,中央生态环境保护督察组主要受理浙江省生态环境保护方面的来信来电信访举报,其他不属于受理范围的信访举报问题,将按规定交由被督察地方处理。
转载:浙江发布 记者|潮新闻·浙江日报 翁浩浩 胡静漪
摄影|朱海伟